问:就是我老婆之前在小荷书院上班,然后她怀孕了,到孕期30周的时候,也就是2021年2月7日的时候,也就是她们要过年放假了,她觉得年后身子也吃不消上了,就去请假了。然后三月份的时候,财务说让我老婆打1000多块钱给公司,要交五险了,意思是公司不给交了,我老婆也不懂,因为这里生育补助金马上就可以领了,怕被公司断了,于是就给她打了。 然后今年2021年4月13日,我老婆生了,向社保局申请了生育补助,一共1万七千,打到了公司账户上,我老婆委托我于2021年4月28日去公司帮她领这笔钱的时候,被告知,我老婆于2月份就离职了,所以这个1万7千多,要扣2月份的社保一千多,三月份的等于她之前发微信给我老婆,我老婆给她转了1000多,算是我们自己交了,还有4月份也不给我老婆交了,要给我老婆退掉,财务弄了半天,说退不了,说4月份也要我们自己交,也要从这笔生育补助资金里扣。我就是想问下,他们公司这么做,合不合法?还有就是这个五险,我老婆没有离职,是不是公司有义务应该要继续给我老婆交? |